訂房方式與須知
- 預約訂房請預付訂金$1000/天、間;包層請預付訂金總房價一半,
且務必告知您的聯絡資料及入住日期與人數(六歲以下小孩註明),匯款後請來電確認或傳訊告知。
- 預訂房間三日內未付訂金者,將取消優先訂房權益。
- 如有訂房或訂金相關問題,請主動洽詢0836-23239 or 0900-765657。
- 訂房保留時間至當日下午5點,若需延後住進(Check in),請事先告知,以保障您訂房的權益。
住房需知
- 住房(check in):下午3點後
- 退房(check out) :上午11點前
- 延後退房每小時酌收100元
- 若超過兩小時以上以半天房價計費
匯款資訊
- 台灣銀行馬祖分行(代號:004)
- 帳號:039001003368
- 戶名:馬悠驛館曹嘉琳
訂房資訊
- 訂房專線A:0836-23239
- 訂房專線B:0900-765657
- 訂房傳真:0836-23859
- Line ID:mayuhotel
取消與延期
取消訂房規定:(請來電取消訂房)
訂房後三日內(含訂房當天)未支付,視同自動取消。 一般取消訂房,處理方式如下:
※ 旅客於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者,不退還訂金。
※ 旅客於住宿日前一日取消訂房者,退還訂金20%。
※ 旅客於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期間內取消訂房者,退還訂金30%。
※ 旅客於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期間內取消訂房者,退還訂金40%。
※ 旅客於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期間內取消訂房者,退還訂金50%。
※ 旅客於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期間內取消訂房者,退還訂金70%。
※ 旅客於住宿日第十四日之前取消訂房者(需扣手續費100元整),退還全額訂金。
此取消訂房規定乃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告之條例相關規定為主。
特殊因素取消訂房:
※住宿當日,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取消訂房(如颱風來襲以連江縣政府頒布狀況為準則),可申請退還 全額訂金或 改期〈保留半年〉。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 如果遇到天災(颱風豪雨地震等因素) ,颱風前後,消費者若因大眾交通停駛或交通中斷無法抵達旅遊地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又或者旅遊當地發生災情 (如淹水、道路毀損嚴重) 業者無法提供住宿等,也屬不可歸責因素,業者應退還預定費用,依據旅館業定型化契約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原因導致無法履約,住宿業者應退還全額訂金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若未能遵守,請勿訂房,以免造成彼此困擾。